为切实强化全省劳务品牌建设,发挥劳务品牌促进就业创业、助推乡村振兴,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青海省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作如下解读:一、《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2021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明确要求打造农民工劳务输出的品牌。2021年9月,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等20部门印发了《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为切实强化全省劳务品牌建设,发挥劳务品牌促进就业创业、助推乡村振兴,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省人社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会同18个部门细化提出了17项措施,形成了我省的《实施意见》。二、劳务品牌的基本情况劳务品牌是指拥有良好示范带动效应和社会知名度,在一定区域内能够引导促进大量劳动力就业创业,由地方政府部门评选认定的劳务经济活动,一般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行业特征和技能特点。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劳务品牌建设工作,把持续培育劳务品牌,发展劳务经济作为解决农牧区劳动力就业增收的重要举措,先后挖掘培育出“化隆牛肉拉面”“海西枸杞采摘”“大通生态旅游”“黄南热贡艺术”等一大批具有我省民族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