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信、商)委、工信委,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增强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发展质量效益,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青经信中〔2018〕180号)和《青海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青工信中〔2018〕1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青海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
各地区、园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青海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认定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组织辖内企业积极申报,同时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做好资料初审工作。每个地区、园区推荐企业户数不得超过5户。
企业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时,请同时填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基本情况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表》《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请各地区、园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将企业书面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及审核推荐意见(正式行文)于12月12日前报送至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发展局,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6151750@163.com。
联 系 人:常瑞环
联系电话:0971-615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