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团委、省农担公司各分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团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把返乡下乡人员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所需贷款按规定纳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支持范围”的具体要求,根据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联合开展中国青年农业创业金融扶持专项计划的相关要求,青海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以下简称“省青创基金会”)、青海省农牧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农担公司”)决定,联合实施青海省青年农牧业创业金融扶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专项计划以“扶助有志青年扎根深度贫困地区创业项目”为依托,以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工具为抓手,将更多金融资源引入农牧业农牧区发展领域,培育和支持广大青年扎根农牧区、专注农牧业创业及带动就业。
二、扶持对象
群体限定为返乡创业青年或农村牧区自主创业创办的家庭农场的青年,种养大户、农牧民合作社、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牧业企业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及辐射面广、带动力强,与农牧户利益联结紧密的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的上述类型主体。
产业限定为粮食生产、畜牧水产养殖、菜果茶等农林优势特色产业,农资、农机、农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田基础设施,林业产业及与农牧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家庭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农村新业态项目。项目需进入实质性运营阶段,重点支持能够满足上述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贫项目。
三、支持规模
单户在保余额需控制在10~200万元之间,对适合大规模农牧业机械化作业的地区可适当放宽限额,但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辐射面广、带动力强、与农牧户利益联结紧密的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实施农田基础设施等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项目,单个经营主体在保余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4月1日—4月15日)
市州、县区级团组织衔接推动,以县级青创联盟、协会或同类社会组织的会员为主体,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宣传动员;对有意向申请扶持计划的创业青年进行政策宣讲培训。
2.项目推荐(4月15日—5月10日)
通过往年团组织扶持项目、创业大赛获奖及本区域涉农项目,以创业赛事评选、创业路演征集等方式建立涉农创业项目库,对有贷款需求的创业项目组织填写申请表格。
3.项目审核(5月10日—5月31日)
县级团组织接到农村青年或返乡青年创业贷款申请后,及时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创业项目等内容进行初审,经由当地同级农牧部门复审后,统一推荐至当地农担分支机构。由农担分支机构根据农担业务标准进行筛选,确定尽职调查名单。
4.尽职调查(5月31日—6月20日)
农担分支机构严格按照“政银担”三方联合尽调机制组织现场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后,农担公司及合作金融机构共同评审,确定是否担保及担保额度。对经调查不符合条件或不能全额满足资金需求的,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创业青年和县团委进行反馈。
5.授信放款(6月20日—8月20日)
评审通过的项目,按农担业务流程进行放款,并于每月末及时将放款情况反馈至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和省农担公司。
6.信息反馈(8月20日—8月31日)
省农担公司将受理、尽调、评审、放款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五、各方职责
1.县级团委职责:做好专项计划宣传动员工作;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创业项目等内容进行初审;向同级农担分支机构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对申报农资担保的项目团队进行定期走访,了解其生产经营、资金使用情况,发挥好指导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项目实施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主动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农担分支机构职责:联合县级团委做好专项政策宣讲;对县级团委推荐的项目及时审核,并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与金融机构做好对接,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及时确定额度并放贷;做好贷中管理、贷后催收等工作;对项目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发挥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等进行客观分析、总结、评估,及时将评价结果逐级上报。
3.各级团组织和农担机构要严格按照“政银担”三方联合尽调机制做好尽职调查;保障担保项目落实到位,防止出现骗贷、挪用资金的情况;联合对专项计划进行督查,对违规违法项目及时处理。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省农担公司建立专项计划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各市州、县区也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专项计划顺利推进。
2.加强协作,统筹推进。各级团组织要主动争取同级党委、政府对专项计划的关心与支持,积极寻求财政、农牧、科技等部门的配合与帮助。各级团组织要主动与同级农担部门加强协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做好调查研究和项目审核。各级农担机构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计划的业务指导和全力支持。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级团组织、农担机构要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宣传活动,让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大学生和农村牧区青年广泛知晓、积极参与。同时,做好典型选树工作,不断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
附件:1.青年农牧业创业金融扶持专项计划项目申请表
2.青年农牧业创业金融扶持专项计划项目汇总表
青海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联系人:王小霞
联系电话:0971-8210976 电子邮箱:qhsgnqnb@163.com
青海省农牧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宋锋
联系电话:0971-6155658 电子邮箱:284271063@qq.com
青海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青海省农牧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