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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3-12-18 10:59:24  来源:  作者:

 为持续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做好新形势下全省就业创业工作,结合我省实际,修定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具体如下:一、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一)坚持就业优先导向。各级政府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省级调查失业率纳入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模式,以稳增长促就业,以鼓励创业就业带动经济增长。建立健全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促就业的评价机制,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对接。完善公共投资、重大项目和产业规划促就业的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二)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以建设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产业“四地”为引领,加大青海特色优势产业、循环经济主导产业、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吸纳当地劳动力的比例,巩固提高骨干产业和大中企业促进就业的传统优势。加快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特色生物制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改造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培育壮大新兴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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