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所需条件:
申请对象:西宁市及三县户籍人员、公司注册地址在西宁市及三县的其他区域人员。贷款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所在区就业服务机构或市担保机构提出申请,三县贷款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县担保机构提出申请,填写《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区就业服务机构初审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提交到市担保机构。
申请资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二、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三、税务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外省创业者无需提供。
五、反担保抵押:
1、个人房产抵押:房产证与土地证复印件(经他人授权的房产也可作为反担保抵押)。
2、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国企单位正式职工可作为担保人,10万元需1名担保人;20万元需2名担保人。另附担保人结婚证及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六、商铺租赁合同复印件。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式三份(同时提供原件备验)
以下为相关表格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