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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两会热点解读:就业创业

时间:2017-03-14 14:53:01  来源:  作者:

继续简政放权形成新创业浪潮

  继续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作为改革的重头戏。国务院各部门全年取消和下放246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2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49项,再次修订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大幅缩减核准范围。着力改革商事制度,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达到1293万户,其中新登记注册企业增长45.9%,形成新的创业热潮。经济增速放缓,新增就业不降反增,显示了改革的巨大威力和市场的无限潜力。

  推进机制,为创业提供便利

  地方政府对应当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力,要彻底放、不截留,对上级下放的审批事项,要接得住、管得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为企业和社会服务一张网,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各级政府都要建立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有力推进机制,给企业松绑,为创业提供便利,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简化程序,明确时限,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我们要把握好总体要求,着眼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双目标”,坚持稳政策稳预期和促改革调结构“双结合”,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推动发展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实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既可以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又有利于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和公平正义。我国有13亿人口、9亿劳动力资源,人民勤劳而智慧,蕴藏着无穷的创造力,千千万万个市场细胞活跃起来,必将汇聚成发展的巨大动能,一定能够顶住经济下行压力,让中国经济始终充满勃勃生机。政府要勇于自我革命,给市场和社会留足空间,为公平竞争搭好舞台。个人和企业要勇于创业创新,全社会要厚植创业创新文化,让人们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更好地实现精神追求和自身价值。

  大力发展众创空间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要落实和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扶持等普惠性政策,鼓励企业增加创新投入。支持企业更多参与重大科技项目实施、科研平台建设,推进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增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好国家高新区,发挥集聚创新要素的领头羊作用。中小微企业大有可为,要扶上马、送一程,使“草根”创新蔚然成风、遍地开花。

  推出创业引领计划

  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完善就业促进政策,推出创业引领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稳中有升。

  制定“互联网+”计划

  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是竞争高地。要实施高端装备、信息网络、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等重大项目,把一批新兴产业培育成主导产业。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国家已设立400亿元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要整合筹措更多资金,为产业创新加油助力。

  支持新兴产业创业

  着力促进创业就业。坚持就业优先,以创业带动就业。今年高校毕业生749万人,为历史最高。要加强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鼓励到基层就业。实施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支持到新兴产业创业。做好结构调整、过剩产能化解中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统筹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落实和完善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政策。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健全劳动监察和争议处理机制,让法律成为劳动者权益的守护神。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申请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从事微利项目(除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行业和暴利行业以外的所有项目),诚实守信、自主创业的,可向当地人社部门创业担保贷款机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具体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指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毕业两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刑满释放人员。

  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

  2.《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湘财金〔2014〕8号);

  3.《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工作的规定》(娄财金〔2015〕43号)。

  申请条件:

  1.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2.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以外,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

  3.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不需要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但应有相关部门审批意见);

  4.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

  5.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的40%;

  6.无不良记录、信用良好;

  7.原则上应通过创业培训。

  扶持方式

  财政负责贴息(最长期限2年)

  扶持标准

  1.个人可以申请贴息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0万元。财政贴息期限最长为2年;

  2.贷款到期借款人提出展期且符合贷款展期条件的,经创业担保贷款机构审核同意,商业银行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展期一次,展期年限不得超过1年(展期不贴息);

  3.对信用记录好、贷款按期归还、贷款使用效益好的借款人,可给予二次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第二次贷款不贴息)。

  办理流程

  1.自愿申请: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申请人,在经营所在地的创业担保贷款机构登记;

  2.申请人参加免费的创业培训;

  3.申请人提供担保贷款所需资料;

  4.担保机构对申请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相应的核查;

  5.担保机构、财政相关部门、承办银行联合实地调查;

  6.办理反担保手续(提供反担保人或本地房产);

  7.组织会审和社会公示;

  8.银行办理放贷手续。

  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类别证明:《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证、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证件、残疾证明、刑满释放证明、失地农民证明、返乡创业农民证明;

  2.营业执照、创业培训合格证;

  3.贷款申请书、项目计划书、房屋租赁合同;

  4.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以上资料带原件,留复印件一式两份。

  • 地址:青海西宁生物园区经四路26号10号楼
  • 电话:86-0971-8062165
  • 传真:86-0971-806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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