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州委与青海谷鸿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面达成“海西州青年创业园合作协议”,争取“景华湾”商业广场第10层1500平方米的孵化基地1处,作为青年创业孵化室,并在一层至四层商业广场争取10间100至300平米不等的商铺10间,用于青年创业示范店建设,共计2300㎡,同时,将该公司旗下的12家创业项目一并纳入创业园管理。凡经审核入住的青年创业项目可享受免租金5年,免房屋租凭担保金、免水电气初装费、减免物业费、补贴门头安装制作费的“四免一补”机制,并享受海西州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扶持。截止目前,创业园项目申报工作已全面开始。
经团州委与人社、就业、扶贫、科技、农牧等部门沟通衔接,凡入驻柴达木青年创业街、创业园的青年创业项目可享受以下海西州青年创业扶持政策。
(一)入驻项目可优先享受政府贴息、扶贫融资贷款等州级项目,对投资预算合理、转化性强、有较高创意创新水平、有较好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可优先推荐至发改、扶贫、农牧、科技等部门申请立项为青年创业扶贫项目和产业项目,并可享受创业街和创业园内设的各项优惠政策支持。
(二)通过专家组初审的优秀创业项目,由州人社就业部门给予创业贷款资金支持,青年创业者提供贷款反担保条件,给予发放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两年内给予财政全额贴息。
(三)入驻项目中,青年创业者本人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创业成功正常经营1年以上给予50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创业奖励,创业奖励资金从海西州青年创业奖补资金和州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四)创业项目入驻满一年后,青年创业者本人为纯农牧户家庭和城镇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吸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一起创业的,对本人和共同创业人员给予3年的单位及个人社保补贴,补贴资金从再就业资金中列支。